德州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省垂直管理单位考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CDMA 发表于 2006-4-10 22:50:00
德人[2006]28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省垂直管理单位 考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有关省垂直管理单位: 为了改善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结构,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6]8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三家省垂直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6、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单位或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山东省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需要,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二、录用计划 按照省下达的录用计划,今年我市三家省垂直管理部门共计招考公务员31人。其中市工商系统15人;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11人;市质监系统5人。 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招考简章,按省的要求,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联合制发,考务组织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招考简章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我市公务员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德州市招考录用公务员报名网址:WWW.dzrs.gov.cn 报名时间:2006年 4月19日-23日。 查询时间:2006年 4月20日-25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与报考单位相对应的《×××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用人单位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德州市招考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德州市招考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应按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试报名费、考务费。面试、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户口留在我省高校的外籍毕业生,可视作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只要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该允许报考;在择业期内,未将户口迁回山东的我省籍省外院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我省公务员,现场确认时要出具毕业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生源地户籍证明;当年毕业的各类成人高校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在面试前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不能安排参加面试;对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现场认定时应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的有效性。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考用人单位在进行现场认定时初审,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8∶00-11∶00 申论 下午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普通管理职位招考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的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用人单位面试考官只限1人。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调熟悉面试理论、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开始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面试考官进行集中培训。 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核录取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标准执行。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检查监督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情况,以张榜公布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于招考录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严肃查处。 七、组织领导 这次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和有关省垂直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抓紧工作,确保招考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关于选调生的招考录用问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附:2006年省垂直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计划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事局 二○○六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公务员 招考 录用 通知 德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4月6日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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